《宗教世界》,2008年3月-4月——

亲爱的雷吉斯·德布雷,

在您的专栏中(我诚邀读者在继续阅读之前先阅读),您以一种极具启发性的方式向我提出了挑战。即使您在某种程度上讽刺了我关于基督教的论点,我也完全承认我们之间存在观点差异。当我坚持基督教 创始人的理念具有个人和精神特征时,您却强调了它的集体性和政治性。我非常理解您对社会纽带的基础提出质疑。在您的政治著作中,您令人信服地表明,这种纽带总是以某种方式建立在一种“无形的”之上,也就是说,某种形式的超越性。直到18世纪世纪的祖国崇拜和伟大的政治意识形态。在所有这些世俗宗教有时都遭遇悲剧性失败之后,我和您一样,担心金钱作为一种新的宗教形式正在我们这个个人主义社会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我们是否应该怀念基督教,即怀念一个由基督教统治的社会,就像今天由穆斯林统治的社会一样?怀念一个将个人自由以及思想和宗教差异权利牺牲在祭坛上的社会?我确信,这个以“基督教”为名并取得伟大成就的社会,并没有真正忠于耶稣的教诲。耶稣一方面主张政教分离,另一方面又强调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我并非说基督想要压制所有宗教及其仪式和教条,将其作为社会的粘合剂,而是想表明,他教诲的本质在于通过强调个人自由、内在真理和绝对尊严,将个人从群体中解放出来。以至于我们最神圣的现代价值观——人权——很大程度上都植根于这一教诲。

基督与他之前的佛陀相似,与其他宗教创始人不同,他并不主要关心政治。他倡导个人意识的革命,从长远来看,这种革命可能带来集体意识的变革。正是因为个人将更加公正、更加觉知、更加真诚、更加仁爱,社会最终也将进化。耶稣呼吁的并非政治革命,而是个人的皈依。相对于基于遵循传统的宗教逻辑,他反对个人责任的逻辑。

我承认,这个信息相当乌托邦,我们目前正生活在某种混乱之中,先前基于服从群体神圣律法的逻辑已不再有效,很少有人仍然致力于真正的爱与责任的进程。但谁知道几个世纪后会发生什么呢?我想补充一点,这场个人意识的革命绝不反对大多数人所共有的宗教或政治信仰,也不反对信息的制度化——正如你正确指出的那样,这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它或许会给它们设定一个界限:尊重人的尊严。在我看来,这就是基督的全部教义,它绝不会取消宗教,而是将其框定在三个无形的原则之内:爱、自由、世俗主义。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神圣性,在今天能够调和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