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世界》第41期,2010年5-6月 —
幸福对所有人类生存都至关重要,因此它始终是人类伟大哲学和宗教传统的核心。21世纪初,幸福在西方社会的复兴,源于那些旨在为人类带来幸福的伟大意识形态和政治乌托邦的崩溃。纯粹的资本主义,如同共产主义或民族主义一样,作为一种集体意义体系,已经失败。这留下了个人的追求,使个人能够尝试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人们对古代和东方哲学重新燃起兴趣,一神论宗教运动也蓬勃发展,例如基督教世界的福音派运动,它们强调今生的幸福,而不再仅仅局限于来世。阅读本期杂志中人类伟大圣贤和精神导师们所表达的众多观点,我们能感受到两种幸福观念之间存在着一种超越文化多样性的持久张力。一方面,幸福被追求为一种稳定、确定、绝对的状态。它是来世的天堂,人们可以通过在今生过着神圣的生活来预尝其中的滋味。这也是佛教或斯多葛派圣贤的追求,旨在获得超越世间一切苦难的永恒幸福。这种追求的悖论在于,理论上它向所有人开放,但它需要苦行僧般的禁欲,并放弃很少有人愿意体验的世俗快乐。在另一个极端,幸福被认为是随机的、必然是短暂的,而且,总的来说,它相当不公平,因为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人的性格:正如叔本华提醒我们的那样,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理念,幸福在于我们潜能的发挥,而每个人的性格实际上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因此,幸福,正如其词源所指,源于偶然:“美好的时光”。希腊语“eudaimonia”指的是拥有一个美好的守护神。但抛开这些观点的差异,各路圣贤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理解,我完全赞同:幸福首先在于对自身和生活的真挚热爱。一个人接受生活的本来面目,接受其中的喜怒哀乐,尽力抑制不快乐,但不要对绝对的幸福抱有强烈的幻想。一个人热爱生活,始于接受和爱真实的自己,如同蒙田所倡导的“友谊”。正如中国智慧所提醒我们的那样,我们必须灵活地对待生活,并顺应其永恒的律动,如同呼吸一般。获得最大幸福的最佳方式是对生活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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